并不要以为只有专票才能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具体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通行费电子发票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