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代理记账公司的出现在一定的条件下方便了很多的公司,正如大部分公司的注册一样,代理记账公司在进行注册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那么有哪些要求呢?
下面这篇文章就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会计代理记账公司的要求
要成立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条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第四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二、代理记账的必要性
1、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
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
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
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2、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3、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较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