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上次我们公司收到本市某税务稽查局通知,涉嫌收受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学习了收受的增值税发票被定性虚开的后续操作,现在已处理完毕。那我们以后在经营过程中,怎样避免收到虚开等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呢? 这个简单!做到以下五点,跟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说再见。
点 建议有效选择销售方 提高防范意识,对销售方做必要的了解,考察对方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生产能力等,尽量与规模大、信誉良好的企业交易,避免与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企业往来,以防遭遇“空壳企业”“开票公司”。
第二点 建议规范交易流程 规范交易流程,签订购货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很多企业是通过“中间人”收受了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因此要核实“中间人”是否为该公司的员工,是否具有代理权,保证业务的真实性。
第三点 建议规范资金结算 尽量通过公对公账户将货款划拨到销售方银行账户内,尽量避免向其他公司账号、个人账号或用现金结算货款,在资金交易时保持警惕。转账后要保存好交易凭证,特别是网上转账或交易后,要及时保存转账凭证或者截图,作为资料备查。
第四点 建议核对发票信息 收到发票时,建议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照“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校验码”依次填入进行验证,辨别发票真伪。并自行核对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税额等,保证票、货、款一致。
第五点 建议加强员工培训 为本企业员工做好必要的税务知识培训,避免员工收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回公司“报销”。制定财务环节的监督审核机制,注意对票、货、款真实性的审核。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税务部门开展的相关培训,及时学习新的税收政策知识,提高对收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的警惕性 。
政策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