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指的是依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范围设立的由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享收益、共同出资、经营、共担风险,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成立合伙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以及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要求。
二、成立合伙企业的具体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公司名称的登记材料,之后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照《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所确定的日期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前置审批的,应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之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所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用并且领取执照。
如何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公司内容如上述,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确定受理之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