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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优财务:关于自然人代开,你可能需要知道这些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17        返回列表
武汉今优财务:关于自然人代开,你可能需要知道这些

自然人代开有不少细节问题,这里整理给大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交流咨询。    1.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要走什么流程? 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         2.自然人代开的发票是真的吗? 发票都是属于税务大厅开具的,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票据出来后就会出具完税证明,发票都是联网的,在税务局网站就可以查到。    3.自然人代开可以异地代开吗? 企业与个人发生业务后,个人可以在常驻地、身份证所在地、企业所在地、业务发生地,进行代开,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企业所在税务机关进行代开,现代企业哪一个业务不是遍布全国,所以说身份证所在地并没有什么限制。    4.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能否享受月不超过15万元(对应季度45万元) 免征增值税优惠?   一般来讲不可以的,因为自然人属于按次纳税,不属于按期纳税。 但是特殊情形是可以的,比如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末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5.支付自然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 不一定。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500元的,也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    6.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现象? 是的。只要是没有真实业务而去代开的发票,一律属于虚开现象,照样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我个人去税务大厅自然人代开一张 “安装费” 的发票,税务大厅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还是支付单位来扣缴个税? 由于 “安装费”项目属于经营所得,你去税务局自然人代开的发票的时候,大厅直接征收经营所得的个税 (比如有的地方安装0.5%、有的1%征收率),因此支付单位无需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了。   8.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支付单位若是没有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有风险吗? 有风险,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的发票的,在代开的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代开的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的发票的的单位) 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9.自然人代开核定个税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如果是自然人自己去当地税务大厅进行代开,那么年底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但是如果是通过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已核定征收的方式代开,年底就不用面临汇算清缴。    以上是自然人代开可能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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