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标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一句话:除了规定不能开具专票的情形,小规模纳税人取的专票,不涉及到相关的处罚规定,也就是说 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拿专票。 建议: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好不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原因一:专票开具要求比较严,容易出错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也就是说,出现 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都需要填写 ),就属于不合规的专用发票,也就属于“不合规的 税前扣除的凭证 ”。
原因二:专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后期很难开出红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就不能“认证”,如果超过180天,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 实务中非常难开红字发票,到时候可就很麻烦哦!!!
原因三:专票未认证容易给购销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就不能“认证”,会出现“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部门可能会让销售方写“检讨/说明”,还有会出现专票套票等现象,很多麻烦事情的。 强调一下:没有说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拿专票,拿了也没有人罚您,但是会有很多麻烦事情(麻烦都是企业的财税人员),建议尽量不要取得专票。